
江苏省物理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普教育事业发展,助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充分发挥会员单位在物理科学普及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启动2026-2030年度江苏省物理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共同筑牢物理科学普及阵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正式委托、可独立开展科普研究与科普活动的单位。已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科普工作,设立专门科普工作机构,具备常态化开展科普研究与活动的主体能力。
2. 拥有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宣传与展示的固定场所,设施布局合理,满足科普展教需求。
3. 具备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物理科普展教资源,配备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员、科普讲解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人员结构合理,能力达标。
4. 能提供稳定的经费来源,以确保持续开展常态化科普活动。
5. 具备一定规模的社会开放接待能力,每年面向青少年等群体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长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6. 主动参与江苏省“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基础研究领域学会联合体联合科普”等各级各类科普活动,可独立面向社会组织形式多样、质量过硬的物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7. 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与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科普人员、科普档案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有序。
8. 科普设施及场地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常态化科普基地风险排查机制与突发风险应对处置流程,保障活动安全。
9. 认定为江苏省物理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需按照《江苏省物理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积极开展科普活动,按时提交年度科普活动总结报告。若基地连续两年未达成基础科普任务且未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学会将撤销其基地称号,收回授牌并在官网公示。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
申报单位需向江苏省物理学会提交《江苏省物理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江苏省物理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3),按要求完整填报相关信息。
(二)审核与评选
江苏省物理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与评选,对达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的单位,提出拟认定名单。
(三)公示与认定
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苏省物理学会正式认定“江苏省物理学会科普教育基地(2026-2030)”,颁发牌匾,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需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全面自查核实,确保自身符合申报要求。
2.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材料完整。
3.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签字PDF扫描版发送至江苏省物理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邮箱: zhuangwei@njnu.edu.cn ;联系人:庄伟;联系电话:13382098590。
江苏省物理学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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