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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江苏赛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8文章来源:浏览者:3058

关于举办第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江苏赛区)的通知

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关于举办第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第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江苏赛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赛

第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预赛时间定于2016年9月3日上午9:00至12:00进行,共3小时。预赛只进行理论考试,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按照2015年4月修订的新版《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参见附件)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满分为200分。

预赛由各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赛事,请考生向所在市竞赛委员会咨询预赛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事宜。各市根据预赛成绩择优挑选学生参加复赛。

二、复赛

复赛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验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17日上午9:00至12:00进行,共3小时;实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赛由江苏省物理学会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组织赛事和阅卷评分。

复赛理论试题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按照2015年4月修订的新版《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参见附件)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满分为160分。根据复赛理论考试成绩择优挑选学生参加复赛实验考试和实验考核。实验考试试题由江苏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根据《江苏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大纲》组织专家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满分为40分。从《江苏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大纲》所列实验项目中选择一题进行实验考核。

对复赛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请领队老师向省竞赛委员会申请查分。查分者须填写“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江苏赛区)复赛考生查分申请表”,并交纳查分费用。考生申请查分的截止时间在复赛报到时通知。查分工作由省竞赛委员会阅卷评分核心小组负责操作,考生、考生家长和老师不参与查卷。查分结果由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考生。

复赛在南京市举行。从本届竞赛开始,省竞委会不再为考生统一安排复赛期间的住宿,请参赛考生所在学校提前做好准备,自行解决。有关复赛的赛事安排另行通知。

三、决赛

省竞委会根据复赛理论和实验考试总成绩择优挑选若干名学生(名额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分配)组成省集训队参加全国决赛。决赛定于2016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由湖北省物理学会、湖北黄冈中学、湖北武汉大学联合承办,并组成决赛组织委员会进行筹备。

四、竞赛奖励

本赛区竞赛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复赛理论考试、实验考试、实验考核成绩综合评定竞赛获奖等级。另设总分第一名特别奖、理论成绩第一名特别奖、实验成绩第一名特别奖和女生特别奖各一名,并对在复赛中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

2、《江苏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大纲》

3、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江苏赛区)复赛考生查分申请表

江苏省物理学会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