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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文章来源:浏览者:309

江苏省物理学会会员:

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的“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苏省物理学会组织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渠道和名额

江苏省物理学会每位常务理事、每个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提名候选人1名。学会经评审后择优产生1名候选人向省科协推荐。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江苏省物理学会会员。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提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3.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十大青年科技之星”的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能力。

三、提名要求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保证提名质量。提名人选的科技成果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2. 人选提名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提名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提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提名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 提名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提名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4. 提名人选须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提名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提名单位要对提名人选的资格条件、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提名人选被投诉,提名单位及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5. 各单位确定的提名人选,应当在本地区、本单位或本领域进行公示。提名人选的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提名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

1.填写附件1的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2-3的征求意见表,于5月26日16: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上述表格签字盖章页需提供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江苏省物理学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2. 学会将汇总候选人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公示等程序,产生1名候选人并向省科协推荐。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物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汪华

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电话:13814056436

江苏省物理学会

2022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下载(点击文字可直接下载)

附件1:《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附件2:江苏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填写)

附件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填写)